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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师专业技能培训证书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1

    关于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师专业技能培训证书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意识和身体素质,加强健康管理人才培养,增强健康管理水平,促进医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和服务水平,增强就业、创业能力,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拟面向全国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师专业技能培训证书培训与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负责制定中医健康管理师专业技能培训证书体系和考试计划(具体见附件);凡开考该类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严格按统一的考试计划执行。

    二、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成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医健康管理师专业技能培训证书项目的教学与专业技能评价标准的起草;负责证书项目培训与考试体系的建立;负责证书项目相关教学、实习和考试资源、在线学习平台的开发和整合;负责项目推广、课程入校、培训实习和考试;负责协调全国各有关院校做好中医健康管理师专业技能培训证书与护理、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或学科的课程置换、学分互认工作。

    三、“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办公室”委托具备考试承办能力的机构组织考试。各省级考试承办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才培养的需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相关证书考试的开考工作。申请开考的省级考试承办机构需提前做好考试宣传、考务培训工作,并负责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考试组织、证书发放等工作,考试的整体统筹及安排由“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

    四、各地证书合作机构负责在本地区开展高质量的招生培训辅导活动,并协助本地区考试机构进行考试报名工作;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督促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同时要做好对考生的实践和就业服务等工作。

    五、对考试测评合格者,中国医药教育协会颁发相应类别的专业技能培训证书。

    六、专业技能培训证书考试及管理费用,由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委托证书合作机构代收,并按照协商标准支付给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七、中医健康管理师专业技能培训证书考试的具体考务规定与操作流程将另行通知。

    

    二0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专业能力   证书培训    考试    通知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2016年3月18日印发